法院认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司法机关对刑事犯罪进行追究的活动,客观方面主要表现为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行为。在案证据证明,张绍霞与王克勤系夫妻关系,在家庭分工中,由张绍霞具体管理家庭收入,支付家庭开支。张绍霞虽然明知王克勤交给其的部分钱款系非法收入而用于家庭开支,但没有证据证明其系为逃避司法机关对刑事犯罪的追究而对上述钱款实施窝藏、转移等行为,故张绍霞没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主观故意,不符合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因此公诉机关对张绍霞掩饰、隐瞒闫某、孙某、王某3给予王某1的人民币720万元的指控不成立,法院不予支持。
莲花派出所一位负责人说,局领导多次电话,十分重视此事,考虑到夏双情绪不稳定,所里特意安排了两位女民警陪同询问,“已登记四拨催收人员的信息,并警告他们不能再上门催债,否则会依法采取措施。”这位负责人说,所里今后会关心这个家庭,结成帮扶对象,待夏双情绪稳定后,他还会以个人名义帮其介绍工作。
《三部门统一信披规则 推进债券市场互联互通》王炳忠:他们带走了一堆东西,包括两支(部)手机、所有的电子用品。我在大陆出书赚的稿费和版税,因为是人民币,也被认为有嫌疑,所以拿走。还有整本名片,是我这么多年来参加各种活动认识的人的,但他们以里面有大陆官员名片为由全部带走了。这些东西至今没有归还。




